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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时间:2018-05-13 11:47:03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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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

 

 2001-2010 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
    体育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组成部分。发展体育事业是关系到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社会生活质量的大事。为了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 21 世纪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充分发挥体育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纲要。
一、体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 新中国成立半个多世纪,体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群众体育广泛开展,国民体质普遍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竞技体育发展快速,在世界体坛已经拥有一批优势项目,总体实力处在国际体坛的前列地位。体育设施显著改善,部分场馆达到国际标准。体育产业发展逐步加快,体育市场正在形成。体育国际交往日益扩大,我国在国际体育事务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改革中渐显活力,体育发展势头渐趋强劲。
    2. 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众多,人均收入不高,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这仍然是制约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的主要因素。目前,我国人均体育场地、人均体育消费和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还处在较低水平,与发达国家和中等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竞技体育的基础项目水平不高,总体实力也尚需加强;新的体育体制有待完善,新的运行机制还不够顺畅。
    3. 从现在起到 2010 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性调整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我国体育事业将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机遇和挑战。
──国民的身体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方面,是世界公认的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国民素质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体育的地位和作用仍待加强,任务更加繁重。
──我国社会正以较快速度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半封闭的传统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化社会转变。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结构的转型是体育发展的契机,同时要求加快体育工作方式的变革和相应体育服务体系的建立。
──产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到 2010 年预计可达到 35% 以上。体育产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在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应尽快着手制定科学的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政策法规,加速培育体育市场。
──预计到 2010 年,全国人口将达到 14 亿。人口总量的增加、人口迁移和人口流动的加快,以及人口老龄化,是制定体育发展战略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
──全国居民消费 10 年左右预计可达到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消费水平。体育消费比重将逐步上升 , 消费需求向多样化、多层次发展。体育服务必须面向群众,提高质量,上档次,上水平。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收入差距仍将存在。在努力适应不同人群体育需求的同时,保障低收入人群享有最基本的体育服务和区域体育共同发展问题,特别是配合西部大开发,应当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
──随着知识经济的出现、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对体育运动的介入程度日益加深,依靠科教兴体应当成为体育界的共识。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 )后, 体育产业作为我国的新兴产业,面对扩大的市场准入和公开竞争的市场规则,必须审时度势,缜密规划,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积极开辟海外体育市场。
──国家对体育事业的管理方式,正从直接、微观管理向间接、宏观管理转变。市场对体育资源配置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各级体育部门要认真研究和合理安排好资源配置方式,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事业的发展机制。
──在国际体坛,赛场竞争日趋剧烈。过度商业化的影响、兴奋剂的屡禁不止、赛场暴力以及体育组织之间的矛盾,给竞技体育的发展带来了比过去复杂得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密切关注国际体坛的新动向,兴利除弊,不断提高我国竞技体育的实力。
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方针
    4. 新世纪前 10 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总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体育发展规律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育组织体系。国民体质主要指标在经济发达地区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 竞技体育的优势项目有所拓展,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 ; 体育社会化、科学化、产业化、法制化程度明显提高,为在新世纪中叶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主要目标是:
──大众体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全社会体育意识普遍增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到占总人口的 40% 左右。城市社区和乡镇建有方便居民进行健身活动的体育设施。
──竞技体育总体实力稳中有升。扩大优势项目,继续保持在亚洲的领先地位,巩固和加强在夏季奥运会的前列地位,努力实现冬季奥运会金牌“零”的突破,在国际体坛的地位进一步提高。
──体育产业初具规模。体育产业增加值以较快速度增长, 2010 年达到国内生产总值 1.5% 左右。缩小我国体育产品与国外的差距,提高竞争力。城乡体育消费稳步增长 , 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努力把体育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体育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理顺各类体育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从中央到地方形成层次清楚、功能明确、科学有序的新体制。构建起面向大众的多元的体育服务系统和利于“奥运争光”的竞技体育体系。
    5.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思想,遵循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以代表先进文化为方向,以申办 2008 年奥运会为契机,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积极开创体育工作新局面。为了实现新世纪体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基本方针:
──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国民素质作为体育的根本任务;
──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努力探索群众体育的发展规律和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律,全面提高我国体育的整体水平。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努力推进体育体制的改革和运行机制的转变;重视体育制度的创新,切实把体育事业的发展方式从行政型转为社会型;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保障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地运行。
    6. 发展我国体育事业的基本战略是:
──在体育事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上,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保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在体育事业重点选择上,群众体育以青少年体育为重点,把提高国民身体素质摆到突出位置,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竞技体育以奥运会为主要目标,重视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合理安排,科学布局,提高效率,有序发展。
──在区域体育发展格局上,从各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梯度推进。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进行体育现代化探索,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积极扶持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体育。
——在体育产业的开发上,以体为本,全面发展。积极地发行彩票,精心地经营门票,稳妥地试行股票。努力发挥协会、体育博览会、体育基金会的作用。坚持场馆开放、无形资产开发和新运动项目开拓。搞活体育市场,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和对外开放注入新的动力。
三、全面实现全民健身计划,有效增强国民身体素质
    7. 充分重视群众体育工作,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增强人民体质这项基本任务上,着力解决群众体育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抓身边组织,建身边场地,搞身边活动,把增强人民体质作为衡量体育工作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行业和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通过行业体育协会,组织各行业职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机构,形成政府领导、依托社会、群众参与的新格局。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稳妥做好向职业资格制度过渡的工作。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
    8. 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他们是祖国的未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快体育教学改革,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学校在完成体育课程的同时,要努力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训练,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练时间,使青少年养成终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鼓励社会兴办各种类型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9. 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家,居住分散,农村体育的重点应放在乡镇。以乡镇为龙头,村民委员会为基础,农民体协为纽带,形成有辐射力的组织网络。开展农村体育要“因地制宜、科学文明”,为广大农民所喜闻乐见。乡镇政府要把体育事业纳入社会发展规划。
    10. 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社区是在地缘基础上结成的互助合作的群体,适宜于开展体育活动。社区体育要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应当注重社区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积极为居民提供方便、实用的身体锻炼的场所。要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包括建立俱乐部,使社区体育经常化、制度化,并把体育管理作为社区的一项工作职能。
    11. 关注老年人、残疾人体育。老年人、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各类体育组织应当为他们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帮助。新建体育场馆要照顾老年人、残疾人的特点。体育组织要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进行科学指导。
    12. 倡导民族传统体育。 进一步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的优势,开发民族体育资源,做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和推广工作。少数民族地区要把发展民族传统体育与增进民族团结联系起来。努力推动中华武术走向世界。在弘扬中华民族体育的同时,依法加强对各武术、气功团体的管理,做好反封建迷信、反邪教侵害的工作。
四、制定和实施新世纪的奥运争光计划,提高竞技体育在国际体坛的竞争实力
    13. 制定新时期奥运争光计划。以新世纪我国在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国际比赛取得优异成绩为目标全面部署竞技体育的发展重点。进一步完善“举国体制”,明确中央和地方发展竞技体育的责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国家与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竞技体育的多元功能与作用,全面提高我国在国际体坛上的竞争实力。
──调整项目结构,完善项目布局。确保原有的优势项目,拓展新的优势项目,提高基础项目的水平。根据不同项目的任务和特点,建立运动项目评估制度,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加大对承担重点项目任务的地方和单位的支持力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促进科学技术与运动训练的紧密结合,认真总结本国训练经验,大胆引进国外先进训练理论,不断改进现行的训练手段、方法,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科技含量。
──加强各级各类运动训练基地建设,改善运动训练条件。集中财力和物力,重点建设 3 ─ 5 个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全国综合性训练基地和一批全国性单项训练基地。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按照“公开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建国家队。进一步完善和实施有偿训练、有偿输送制度。开放体育竞赛市场,通过招标、申办等形式,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承办各类体育竞赛。完善全国运动会竞赛制度,改革全国运动会的赛制和奖励办法。
    14. 加强优秀运动队的建设。继续贯彻“三从一大”科学训练原则,将提高运动技术水平、重视文化教育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保证优秀运动员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扩大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比例,运动队逐步向院校化过渡,为优秀运动员提供更为便利的入学、深造条件。
    15 .建立体育人才交流市场。鼓励体育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充分开发人才资源。继续实行运动员注册制,经过注册的运动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序、有偿的转会和交流。
    16. 努力提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素质。 进一步增强教练员的爱岗敬业精神,提高教练员文化素质和科学训练水平。逐步建立教练员学历教育、资格认证和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对中青年教练员的培养深造,不断提高教练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有条件的项目要建立职业裁判员队伍。要逐步建立健全裁判员培训、晋升、选派和处罚制度,不断提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在保护裁判员合法权益的同时,严肃裁判纪律。
    17. 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加快训练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业余训练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业余训练工作,改善业余训练条件,坚持走体教结合的道路。鼓励和支持社会以及个人资助、兴办业余训练。继续发挥各地体育运动学校在培养高水平后备人才方面的作用,积极推动其与各地的高等院校结合,提高办学规格,增强办学效益。职业体育俱乐部必须积极兴办业余训练,建立后备梯队,保证队伍衔接。
    18. 纠正体育行业的不正之风。纠正体育行业的不正之风要与加强体育队伍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自律结合起来,与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结合起来。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坚定不移地贯彻“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方针。严肃整治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打假球和裁判员执法不公的现象,加大处罚力度。开展体育领域的反腐败斗争,加强和发挥法制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五、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引导全民体育消费
    19. 加强体育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引导。 各级政府要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经济发展规划,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创造有利的内外环境。制定扶持体育产业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规范体育产业统计,建立体育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到 2010 年要基本建立起以产业政策为主要调控手段的体育产业宏观管理体制,实现体育产业优化和资源合理配置。
    20. 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体育产业。改革体育产业投资体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体育产业。 制定体育经营活动的从业条件和服务规范,鼓励和引导社会各行业、境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体育市场开发,投资体育产业;支持企事业单位兴办面向社会的体育服务经营实体;有商业价值和市场需求的运动项目,要积极探索职业化道路,有计划、有步骤地按国际通行做法进行规范的职业化运作。
    21. 促进体育产业的规模发展。在提高质量,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鼓励体育产业努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和体育产业经营管理经验,增强体育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创出体育用品名牌。
    22. 积极培育和依法管理体育市场。健全市场中介组织,严格其资格认定,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发挥其服务、沟通和监督的作用。完善体育市场规制,进一步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和行政垄断,反对不正当竞争,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体育消费。重点开发和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体育健身娱乐市场,着手建立体育人才、技术、资金、劳务、信息等要素市场。
    23.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无形资产的开发。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建立适应市场竞争的运行机制,区别情况,促进有条件的福利型、事业型单位向经营型、企业型转变。针对体育的特点,建立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大力开发无形资产。依照国际惯例,合理开发体育电视资源。
    24. 重视体育产业队伍建设。对现有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引进高水平经营管理人员,充实体育产业系统,提高体育产业组织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与体育经济相关的专业。加强对体育经济现状和预测未来的研究。
六、依靠科技进步,注重人才培养
    25. 积极推进体育科技进步。 遵循“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发展体育事业必须依靠科学技术,体育科技工作必须面向体育实践的方针,不断提高体育的科技含量。加强群众体育科技工作,重点抓好国民体质监测,积极开展科学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研究。竞技体育科技工作继续以备战奥运会、亚运会的科研攻关和科技服务为重点,不断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大力加强体育科技创新、科技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体制和机制。建立以课题为中心的科研管理体制,通过项目招标方式,对全局性、关键性、前沿性、基础性的研究项目给予积极扶持,力争在国际体育科技创新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一批中青年科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推进体育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运动训练单位的合作,发挥综合优势,提高科技的整体实力和效益。
    26. 加强体育社会科学研究。支持和鼓励体育社会科学工作者对体育改革与发展中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大胆探索,提出对策建议。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管理部门,要努力提高理论素养 , 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强体育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提高为实践服务的能力。抓好全国体育学规划工作和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建立 3 — 5 个重点科研基地。
    27. 把直属体育院校建设为教学、科研、训练三结合的基地。加大直属院校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力度,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的体育教育资源,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要适应体育改革和发展的形势,特别是体育社会化、产业化的需要,不失时机地优化专业结构、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培养跨世纪的各种体育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体育院校知识密集、科技含量高的优势,尽快把体育院校办成名副其实的教学、科研、训练三结合的基地。
    28. 重视体育职业教育。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具有一定专项运动技能的人才。调整体育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和课程结构,努力办好有较高质量和社会声誉的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建立健全“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使从事体育行业工作的新增人员都能接受职业培训。
七、加强体育合作、扩大体育交流
    29. 实施区域体育共同发展战略。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地域辽阔。各地应从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制定本地的体育发展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实现体育现代化目标,支持地区间的合作,共同利用和开发人力、物力资源,取长补短,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经济发达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对口支援,互相帮助、共同发展。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发展西部的体育事业。对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在承办赛事、体育设施建设、体育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30. 加强与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根据香港、澳门基本法中“互不隶属、互不干涉、互相尊重”原则,积极推动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导下,积极稳妥地开展海峡两岸间的体育交流,增进同胞之间的情谊,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为祖国统一做出应有的贡献。
    31. 扩大对外交流。进一步加强国际间体育往来,不断拓宽交流领域。努力培养有国际活动能力的人才,积极参与国际体育事务,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体坛的地位,维护我国的权益和推动世界体育的发展,为成功申办和举办 2008 年奥运会创造良好的环境。注重学习和吸收国外发展体育事业的先进经验。
八、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加速体育机制转换
    32. 继续推进体育行政管理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和社会能够办的事逐步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体育方针,研究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加强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强化体育行政部门的宏观调控、社会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
    33. 推动体育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明确事业单位的性质和职责,实行分类管理。改革人事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实行工资与效益挂钩和全员聘任制,使其成为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
    34. 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的作用。从中国国情出发,吸取国外成功经验,认真研究体育行政部门与体总、奥委会的职能定位,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35. 深化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 运动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是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继续推动协会制改革,逐步理顺各级体育组织机构的关系,加快训练体制、竞赛体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在进一步完善我国运动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协会制。区别不同情况,扩大协会在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经费使用、国际交流等方面的自主权,使协会逐步成为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的社团法人。政府和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法律规定对各协会进行管理,行使建议权、指导权、监督权和审计权。
全国性单项协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改变过去单纯依赖政府、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办体育的模式,发展和依托社会网络,按照协会章程开展活动,正确行使职能,承担应负的责任。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分期分批进行协会实体化改革。
    36. 调动社会力量办体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兴办体育,推动依法成立的体育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加快建立体育社会中介组织,由其承担不应由国家直接管理的体育事务。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体育发展的氛围。
    37. 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鼓励和支持各系统、行业、社会组织及个人组建各种类型的体育俱乐部,扶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主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支持建立股份制俱乐部。体育俱乐部要接受单项运动协会的业务指导,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完善自我发展机制和约束机制。
九、加强领导,完善各种保证、保障措施
    38. 明确各级政府对发展体育事业的责任。各级政府必须将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发展规划,认真制定体育政策和法规。
    39. 确保各级政府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国家财政拨款是体育经费的主渠道,必须予以保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体育法中“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的规定落在实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投资,分级负责”的原则,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全国性体育组织机构的活动,承担为国争光任务的重点运动项目,参加国际重大体育赛事,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体育发展,国家训练基地的建设等事项。地方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建设体育设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体育服务,扶持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发展学校体育和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建立和完善体育专项资金制度。国家设立“奥运专项资金”、“全民健身专项资金”、“体育设施建设与维修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保证体育事业的重点需要。
    40. 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进一步完善体育彩票发行制度,改进发行办法。充分发挥中华体育基金会的作用,扩大体育基金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及海内外各界人士对体育事业的资助和捐赠。
    41. 建立和完善运动员就业和医疗伤残保险制度。国家将建立退役运动员再就业培训基金和运动员待业基金,进一步完善运动员退役安置政策,拓宽退役运动员安置渠道,退役运动员工作安排实行国家分配与自主择业相结合,高等院校要扩大退役运动员的招生名额。建立运动员就业和医疗伤残保险体系,提高运动员伤残赔付标准。
    42. 加快建设和依法保护公共体育设施。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加强公益性体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重点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健身活动的体育场所的建设。国家鼓励社会及个人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并在土地使用、资金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公共体育设施必须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收费价格要顾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学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应实现社会共享。严禁侵占、破坏体育场地设施。
    43. 加强体育法制建设。要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治体”,加快体育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体育法规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保障体育事业的发展。要加强体育立法工作,加快体育法配套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建立行政执法制度,健全体育执法机构。
    44. 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精通体育业务的队伍。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体育事业的同时,重视体育领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教育体育队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中华体育精神,提高体育队伍社会道德水准。进一步改革干部人事制度,逐步造就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知识结构合理、高效廉洁的体育队伍。
    45. 加强党的建设。各级体育组织都要重视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切实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团结带领体育工作者为实现新世纪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
    一、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的“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的精神,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特制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 试行方案 ) 》 ( 以下简称《标准》 ) 。
    二、《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标准》按百分制记分。
    四、《标准》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一、二年级为一组、小学三、四年级为一组、小学五、六年级为一组;初中及以上年级每年级为一组,大学为一组。
    五、《标准》的测试项
( 一 ) 小学一、二年级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三项。
( 二 ) 小学三、四年级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 50 米 跑、立定跳远四项。
( 三 ) 小学五、六年级测试项目为六项,其中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为三项:从台阶试验、 50 米 * 8 往返跑中选测一项;从 50 米 跑、立定跳远中选测一项;男生从坐位体前屈、握力中选测一项、女生从坐位体前屈、握力、仰卧起坐中选测一项。
( 四 ) 初中及以上各年级 ( 含大学 ) 测试项目为六项,其中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为三项:从 50 米 跑、立定跳远中选测一项;男生从台阶实验、 1000 米 跑中选测一项,女生从台阶实验、 800 米 跑中选测一项;男生从坐位体前屈、握力中选测一项,女生从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和握力中选测一项。
    六、测试与评分标准
  《标准》中的选测项目由各地 ( 市 ) 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测试前随机确定。考虑到城乡的不同情况,《标准》中的台阶试验项目农村学校可选测相应项目,城市学校统一进行台阶试验的测试。
  《标准》中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的测试方法按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 试行方案 ) 解读》中的有关要求进行。《标准》的各项评分标准见附表 1 和附表 2 。
    七、等级评定与登记
  各个测试项目的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 86 分以上为优秀, 76 分— 85 分为良好, 60 分— 75 分为及格、 59 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学年评定一次成绩并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片》,小学按照组别两年评定一次,其他年级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毕业年级的等级评定,按毕业当年的成绩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 ( 各占 50%) 之和评定。
    八、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附件: 2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 试行方案 ) 》实施办法
    一、《标准》的实施工作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体育行政部门指导。《标准》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集、汇总、上报《标准》的有关数据。
    二、本《标准》应在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 ( 科 ) 、体育教研部 ( 体育组 ) 、校医院 ( 医务室 ) 、学生工作部、辅导员 ( 班主任 ) 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标准》的测试应与学生的健康体检有机结合,避免重复测试。各测试项目的成绩,由体育教研室 ( 体育组 ) 汇总,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在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
    三、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 ( 高等学校 ) ;达到优秀成绩者,方可获奖学分 ( 高等学校或实验新高中课程标准的学校 ) 。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到 60 分为及格,准予毕业;《标准》成绩不及格者,高等学校按肄业处理。
    四、奖励与降低分数的办法
    ( 一 )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 5 分,不同项可累计加分:
    1 、 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达到 98% 以上,并认真锻炼者;
    2 、 获等级运动员称号者;
    3 、 参加校运动会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名次者;
    4 、 学生体育干部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者
    ( 二 ) 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无故缺勤,一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的 1/10 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 1/3 者,其《标准》成绩应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 59 分。
    五、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于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生证明,体育教研室 ( 体育组 ) 核准后,可以免于执行《标准》,所填表格 ( 见附表 7) 存入学生档案。
    六、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标准》的情况,要认真检查监督,定期抽查,并进行通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七、为使《标准》的实施更加科学、准确、简便易行,各学校选用的测试器材必须是经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到测试要求的合格产品,同时应积极创造条件使用计算机,努力做到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
    八、各级各类学校在试行本《标准》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即不再施行,与此同时,《标准》成绩即作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成绩。
    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十、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
教体艺[ 2005 ] 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长期稳定,经济持续增长,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全面推进,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学校体育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体育场馆、设施建设速度加快,体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群众性体育活动日益活跃,运动训练水平大幅度提高,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科研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高等学校体育工作仍然是高等教育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一些学校领导体育意识淡薄;生均体育资源随着高校扩招出现负增长;学生中存在着怕苦怕累的思想,缺乏体育锻炼的习惯,特别是学生的某些身体素质指标持续下降,已成为高等教育中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面对新的形势,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健康体魄是青少年学生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高等学校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阵地,健康体魄是高素质人才的物质载体,学校体育是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重要环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二、切实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高等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学生体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学校领导班子要把体育工作真正摆上学校的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体育工作,制订年度体育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措施,解决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应把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指标,把体育工作的质量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价指标。
    三、大力推进体育课程改革。高等学校要认真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进一步加大体育教学改革的力度,探索实现教学目标的科学方法和途径。要积极创造条件 , 努力实现以学生为本的“自主选择教师、自主选择项目、自主选择上课时间”的三自主教学形式,营造生动、活泼、主动的教学氛围;要进一步完善体育课程评价体系,使学生通过体育课程的学习,至少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有效增强体质、增进健康。
    四、广泛开展学生课外体育活动。高等学校要把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作为学校日常教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要通过科学安排作息制度,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定时间用于课外体育锻炼。对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要有制度、有组织、有要求、有记录。每个学生每周至少要参加 2 ~ 3 次课外体育活动。学校体育部(室)、学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党、团组织以及学生会和其他学生社团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使校园充满朝气和活力。要大力宣扬“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 50 年,幸福生活一辈子”这一具有时代特征的口号,以此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育意识,激励他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要加大对学校运动会的改革力度。在学校运动会中应更多地设立大学生喜欢的群众性体育项目和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把学校运动会真正办成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的学生体育盛会。
    五、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是对大学生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每个大学生都应该努力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是学生体育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身体方面没有特殊原因,未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在其体育课成绩中应有反映。高等学校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咨询中心,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测试,要充分发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教育功能、指导功能和反馈功能,使其真正成为激发学生自觉锻炼,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
    六、努力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学校体育既是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的基础,也是国家奥运争光计划的基础。高等学校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体育人才的重要基地。面对新的形势,高等学校要大力开展运动训练,积极探索培养优秀学生运动员的规律,尽快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 2005 ] 3 号)的精神,采取多种培养模式,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运动员,努力完成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及其它重大国际体育赛事的参赛任务,为国家奥运争光计划作贡献。
    七、高度重视体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体育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素质,加强对体育教师敬业精神的培养。加强体育科学研究是提高体育教师学术水平、教学和训练能力的重要措施,学校要重视体育科学研究工作,对体育教师的科研要有明确和具体的要求,并予以必要的时间和经费保证。要尊重体育教师的劳动,关心他们的切身利益。组织、指导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都是体育教师的重要工作内容,应合理计算工作量。根据体育教师主要在室外工作的特点,要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八、切实保障体育经费的投入和场馆设施条件。针对高校扩招后,体育资源严重不足的实际情况,要进一步加大对体育工作的投入,确保体育经费与学生人数同步增长。要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加速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科学配置体育资源。同时,要充分提高现有体育资源的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运动需求。
    九、积极开展高等学校体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体育是世界各国人民友好交流活动中,最具共同语言、最易相互沟通的交流形式之一。体育的国际交流日益活跃,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高等学校要重视开展体育国际交流活动。要积极创造条件组团参加重大国际体育赛事,选派优秀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参加有关国际学术会议,聘请高水平外国专家到高等学校任教、讲学、指导训练。通过各种形式的体育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高等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科研水平,提高我国高等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请将此文件转发所属高等学校。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体艺〔 2002 〕 13 号
     现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印发给你们,请各主管部门转发所属高校。
    《纲要》自 2002 年新学年开始先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施行,以取得经验。 2003 年新学年开始在全国所有普通高校中施行。各地、各校在施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已经施行《纲要》的学校即不再施行教体〔 1992 〕 11 号文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使当代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准发布实行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精神,在总结高等学校体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是国家对大学生在体育课程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普通高等学校制订体育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体育课程建设和评价的依据。
一、课程性质
    第一条 体育课程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第二条 体育课程是寓促进身心和谐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与体育技能教育于身体活动并有机结合的教育过程;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重要途径。
二、课程目标
第三条 基本目标
    基本目标是根据大多数学生的基本要求而确定的,分为五个领域目标。
    运动参与目标:积极参与各种体育活动并基本形成自觉锻炼的习惯,基本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能够编制可行的个人锻炼计划,具有一定的体育文化欣赏能力。
    运动技能目标:熟练掌握两项以上健身运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能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自己的运动能力;掌握常见运动创伤的处置方法。
    身体健康目标:能测试和评价体质健康状况,掌握有效提高身体素质、全面发展体能的知识与方法;能合理选择人体需要的健康营养食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具有健康的体魄。
    心理健康目标:根据自己的能力设置体育学习目标;自觉通过体育活动改善心理状态、克服心理障碍,养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运用适宜的方法调节自己的情绪;在运动中体验运动的乐趣和成功的感觉。
    社会适应目标:表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合作精神;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第四条 发展目标
    发展目标是针对部分学有所长和有余力的学生确定的,也可作为大多数学生的努力目标,分为五个领域目标。
    运动参与目标: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能独立制订适用于自身需要的健身运动处方;具有较高的体育文化素养和观赏水平。
    运动技能目标:积极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发展自己的运动才能,在某个运动项目上达到或相当于国家等级运动员水平;能参加有挑战性的野外活动和运动竞赛。
    身体健康目标:能选择良好的运动环境,全面发展体能,提高自身科学锻炼的能力,练就强健的体魄。
    心理健康目标:在具有挑战性的运动环境中表现出勇敢顽强的意志品质。
    社会适应目标: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主动关心、积极参加社区体育事务。
三、课程设置
    第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程(四个学期共计 144 学时)。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包括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四、课程结构
    第七条 为实现体育课程目标,应使课堂教学与课外、校外的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学校与社会紧密联系。要把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外体育锻炼、校外(社会、野外)活动、运动训练等纳入体育课程,形成课内外、校内外有机联系的课程结构。
    第八条 根据学校教育的总体要求和体育课程的自身规律,应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多种类型的体育课程,可以打破原有的系别、班级建制,重新组合上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学生的需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运动实践教学中注意渗透相关理论知识,并运用多种形式和现代教学手段,安排约 10% 的理论教学内容(每学期约 4 学时),扩大体育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
    第九条 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努力倡导开放式、探究式教学,努力拓展体育课程的时间和空间。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应具有自主选择课程内容、自主选择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上课时间的自由度,营造生动、活泼、主动的学习氛围。
    第十条 应把校运动队及部分确有运动特长学生的专项运动训练纳入体育课程之中。对部分身体异常和病、残、弱及个别高龄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以康复、保健为主的体育课程。
    五、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
第十一条 确定体育课程内容的主要原则是:
    健身性与文化性相结合。紧扣课程的主要目标,把“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作为确定课程内容的基本出发点,同时重视课程内容的体育文化含量。
    选择性与实效性相结合。学校应根据学生的特点以及地域、气候、场馆设施等不同情况确定课程内容,课程内容应力求丰富多彩,为学生提供较大的选择空间。要注意课程内容对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实效性,并注意与中学体育课程内容的衔接。
    科学性和可接受性相结合。教学内容应与学科发展相适应,反映本学科的新进展、新成果。要以人为本,遵循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兴趣爱好,既要考虑主动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也要考虑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学生所用,便于学生课外自学、自练。
    民族性与世界性相结合。弘扬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汲取世界优秀体育文化,体现时代性、发展性、民族性和中国特色。
    充分反映和体现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二条 教学方法要讲究个性化和多样化,提倡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多边互助活动,努力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创造性。不仅要注重教法的研究,更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和练习方法的指导,提高学生自学、自练的能力。
六、课程建设与课程资源的开发
    第十三条 体育教师是课程教学的具体执行者和组织者。学校应当在上级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内,按照体育课程教学计划授课、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以及完成培养优秀体育人才训练的任务,配备相应数量合格的体育教师。
    第十四条 体育教师要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养。学校应当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定期接受教育培训,不断完善他们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逐步提高学历水平,从而提高体育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以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
    第十五条 体育教师在强化培养人才职能的基础上,逐步加强学校体育科学研究的职能和社会服务(含社区体育)的职能,开展经常性的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的研究,不断推广优秀教学成果。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和建设,创造条件满足体育课程的实际需要,采取措施延长体育场馆、设施的开放时间,提高对各项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第十七条 要建立、健全体育课程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培养聘任制度;各类教学文件和教师、学生考核资料须归档立案;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管理系统;建立体育场馆设施、器材的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体育课程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计算机网络化。
    第十八条 各校应根据本纲要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教学大纲,自主选择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改革和试验,加强教学过程控制,防止以改革之名行无政府主义之实的不良现象发生。根据体育课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班人数一般以 30 人左右为宜。
    第十九条 体育课程教材的审定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规划与组织。本着“一纲多本”的原则,博采众长编写高质量的教材。未经全国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体育课程教材,各地、各高校均不得选用,以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
    第二十条 因时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各种课程资源是课程建设的重要途径。如:充分利用校内外有体育特长的教师、班主任、校医、家长、学生骨干等,开发人力资源。
    充分利用校内外的体育场馆设施,合理布局,合理使用有限的物力和财力,开发体育设施资源。
    做好现有运动项目的改造和对新兴、传统体育项目的利用,开发运动项目资源。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等)获取信息,不断充实、更新课程内容。
    充分利用课外时间和节假日,开展家庭体育、社区体育、体育夏(冬)令营、体育节、郊游等各种体育活动,开发课外和校外体育资源。
    充分利用空气、阳光、水、江、河、湖、海、沙滩、田野、森林、山地、草原、雪原、荒原等条件,开展野外生存、生活方面的教学与训练,开发自然环境资源。
七、课程评价
    第二十一条 体育课程评价包括对学生的学习、教师的教学和课程建设等三个方面。学生的学习评价应是对学习效果和过程的评价,主要包括体能与运动技能、认知、学习态度与行为、交往与合作精神、情意表现等,通过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定等方式进行。评价中应淡化甄别、选拔功能,强化激励、发展功能,把学生的进步幅度纳入评价内容。教师的教学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师业务素养(专业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学工作量)和课堂教学两个方面,可通过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进行。课程建设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结构体系、课程内容、教材建设、课程管理、师资配备与培训、体育经费、场馆设施以及课程目标的达成程度等,采用多元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评价过程中,应重视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反应,重视社会有关方面的评价意见。
    第二十二条 体育课程建设的评价由教育部组织进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评价方案,定期表彰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成绩优秀的单位。教育部在四年一次的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进行全国性表彰和奖励,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八、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纲要适用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不适用本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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